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网上发布的粤北地区生态农业教育实践基地设备项目(委托编号:BGH302015012,项目编号:1371-1541GDGH1004)招标公告,因需求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中“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第1项内容拆分为两个包组,具体如下:
包组号 |
包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包组1 |
仪器设备 |
1批 |
160.5万元 |
包组2 |
软件采购 |
1项 |
14.5万元 |
2.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第5项修改为: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第六条内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3月19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4月8日起至2015年4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4.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第七条内容:“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9日9时30分”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3日14时00分”
5.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第九条内容:“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4月9日9时30分”更正为:“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4月23日14时00分”
6. 招标文件P9“二、技术参数及具体配置要求”内容调整为:详见附件(请登录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网下载中心免费下载)。
7. 招标文件P38第17.1项内容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包组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贰元整(¥32,000.00元),包组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8. 招标文件P92“一、开标一览表”增加一项“包组号”。
9.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延期公告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延期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其他内容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郭老师
采购人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南区一号办公楼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电话:020-37678249
传真:020-3762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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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