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代理网站上发布的广州航海学院教学训练游艇采购(项目编号:1371-1841GDGH1175)招标公告,因其他原因,现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三、商务要求 (四)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20%的预付款。
3.全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80%的余款。
4.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5%转为质量保证金,5%无息退还给中标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中标人无服务违约,采购人给予无息全额退还。
5.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6.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变更为: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50%的预付款。
3.中标人出具相当于合同未付款总额的银行保函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保函后向中标人支付与保函等额的预付款。
4.全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的5%转为质量保证金,余下5%无息退还给中标人并退回保函。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中标人无服务违约,采购人给予无息全额退还。
5.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6.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1月11日。变更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1月25日。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14时30分。变更为:2018年11月26日14时30分。
四、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14时30分。变更为:2018年11月26日14时30分。
五、原招标文件和原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和原公告与变更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人:陈小姐、李小姐
电话:020-37625112
传真:020-37625228
邮编:510075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37625112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