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于2019年11月8日发布的龙岗登记所加装电梯及配套工程项目(项目编号:1371-1940GHSZ1232)公开招标公告,因其他原因,现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中第“六、投标人资格”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变更为:“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并应明确项目主体单位),不允许分包、转包”。
2.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中“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增加以下内容:“《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复印件(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
4.报名时间延期至:2019年11月25日17时00分。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19年11月29日9时30分。
6.其他内容不变。
7.联系事项:
采购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新浩e都b座裙楼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0755-8930313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赋安科技大厦B座205
联系人:吴小姐、王小姐
电话:0755-86539767
传真:0755-86968551
邮编:518000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
联合投标协议书
与 及 就贵单位 招标项目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牵头, 、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体方 负责 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承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占总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
四、参加方 负责 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承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占总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
五、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
六、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招标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七、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八、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办方: 参加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参加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投标联合体授权主办方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名称), 、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的投标,我单位现授权(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本投标联合体主办方(投标主体单位),联合体主办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联合体主办方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至本次招标有关事务结束止。
被授权方(公章): 授权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授权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时所需签署本协议,协议书需完全注明组成联合体各方成员,如由授权代表签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委托书》)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