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1371-1940GDGH2257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元/年,共人民币45万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2. 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六、 报价人资格:
1.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12号,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参加本项目采购的律师事务所,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② 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最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③ 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原件)
(3) 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 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提供承诺函原件)
② 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原件)
③ 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④ 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备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名须知。
(1) 报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 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 《购买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zgguohe.com)下载中心点击《购买文件登记表及账户信息(广州)》下载)。
(2) 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报价人通过“电汇转账”或“微信扫码支付”等非现场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报价人在完成支付后,需将上述购买文件所需资料及支付凭证(电汇底单或微信支付界面截图)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gh_zb@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账户信息及微信二维码详见《购买文件登记表及账户信息(广州)》。
(3) 已购买文件的报价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9年11月28日起至2019年12月6日期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建议采用电汇或微信支付)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9日14时30分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接收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30分钟)
十、 磋商时间:2019年12月9日14时30分
十一、 磋商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十二、 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3日止三个工作日。
十三、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
联系人:杨博琳
电话:020-3765423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人:张小姐、黄小姐
电话:020-37625911
传真:020-37625228
邮编:510075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小姐、黄小姐
电话:020-37625911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