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371-2040GHSZ1104-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航城街道关于采购市统一执法制服项目(重招)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7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的评标信息更正为: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人。
本项目推荐三名候选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各有效投标人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名次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三名为候选中标人。如出现并列排名的情形,该名次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候选中标人。
2、定标方法:自定法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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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部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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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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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10 |
投标人根据“第六章 采购需求书 第二、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及要求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得10分。所投产品有一项参数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证明文件:需要提供证相应证明文件的,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全部参数不满足,予以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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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样衣 |
15 |
样衣需根据“第六章 采购需求书 第二、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的款式及参数制作。 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衣质量优劣情况,包括样衣的缝制、加工工艺、面料、颜色等进行综合评审: 样衣的缝制、加工工艺、面料、颜色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15分; 样衣的缝制、加工工艺、面料、颜色较符合采购需求,得10分; 样衣的缝制、加工工艺、面料、颜色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5分; 样衣的缝制、加工工艺、面料、颜色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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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面料检测 |
15 |
提供夏季短袖执法衬衫、冬季执法裤、冬季执法大衣共3个成品衣服检验报告,每个成品衣服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并附成品检测样衣图片(每个成品的所有检测项均须体现在一份检测报告中,缺项少项该成品的检测报告不得分。每份检测报告的检测项须全部符合采购需求的参数要求(参数偏离≤3%以内均视为符合),否则该成品的检测报告不得分。)。全部提供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5分;每少一份或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证明文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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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部分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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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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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类业绩 |
6 |
投标人2017年以来承接过政府部门类似项目业绩(以执法制服为主)的,得6分。 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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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标注册 |
10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具有商标注册证书、服装设计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已到期的(到期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视同在有效期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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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响应时间 |
4 |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服务响应时间: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0.5小时(含)内响应并达到现场的,得4分;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超过0.5小时但1小时(含)内响应并达到现场的,得2分;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超过1小时但2小时(含)内响应并达到现场的,得1分;其余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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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售后承诺 |
6 |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承诺进行综合评价。 售后承诺详细、具体的,得6分; 售后承诺较详细、具体的,得4分; 售后承诺一般的,得2分; 售后承诺差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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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负责人 |
4 |
拟投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时,提供委托书(委托书须同时说明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除经采购人同意外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作说明,格式自拟②非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提供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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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施方案 |
15 |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制作的工艺、项目管理措施、方法、流程等进行综合评价。 实施方案详细、具体的,得15分; 实施方案较详细、具体的,得10分; 实施方案一般的,得5分; 实施方案差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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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书编制质量 |
1 |
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好,得1分;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较好,得0.8分;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一般,得0.6分;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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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诚信加分 |
5 |
依据深财购[2013]27号文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投标人诚信进行评审: 1)投标人不存在不诚信情况且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的要求提供承诺函的,诚信的,得5分。 2)投标人存在不诚信情况或未提供证明文件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得0分。 3)承诺函格式必须参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订,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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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疫情防控 |
5 |
(1)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得3分; (2)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2019年12月同口径人数80%(含)的企业,视为稳岗企业,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得2分; 以上两项累计得分,最高得5分。 证明文件: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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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社会公益 |
4 |
投标人每参与一次社会公益活动(如本次疫情、对口扶贫、捐赠等)得1分,最高得4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
(二) 原采购文件与评标信息相对应的信息也做相应的更正。
(三) 本项目最高支付上限为73.5万元。投标时,投标人无需报价,无需提供开标一览表。开标文件只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并单独密封。
更正日期:2020年7月20日
1、其他内容不变。
2、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9号
联系方式:0755-85905005
名 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栋A座裙楼04层11A
联系方式:李小姐、王小姐 0755-33203878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王小姐
电 话: 0755-33203878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