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CG20201632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航城街道以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8月5日
答疑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答疑内容:
答疑事项1:A、B包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投标人现已担任航城街道社区股份公司法律顾问单位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本招标。”,如何理解?
回复:“投标人现已担任航城街道社区股份公司法律顾问单位的律师事务所”是指直接与航城街道社区股份公司签署合同的律师事务所,若未直接与航城街道社区股份公司签署合同,即不属于航城街道社区股份公司的法律服务顾问。
答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情况”中的证明资料“提供司法部门或律师协会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律所证明”,“律所证明”具体指什么证明?。
回复:“律所证明”是指司法部门或律师协会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如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证明或律师协会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答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5页证明资料中第2项“项目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署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指什么,例如社保缴费证明?另合伙人与律所之间无需签订劳动合同,无法提供有关劳动合同。
回复:“劳动关系证明”是指社保缴费证明等能体现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疑事项4:招标文件第5页关于调解员的证明材料,法院颁发的调解员工作证可否作为证明?
回复:招标文件第5页第2项“项目拟派团队情况”中的证明材料要求:“3、本项目拟派团队成员在政府、法院等部门担任调解员、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需要体现调解服务、法律援助内容(含关键页:首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范围页、合同签订日期、项目负责人)等内容,或须提供有效政府相关部门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提交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显示有本项目拟派团队成员为调查员、调解员、提供法律援助等亦可。”
其中,政府相关部门证明,包括法院颁发的调解员工作证。
答疑事项5:招标文件第7页第3项“项目拟派团队业绩”中的专项业绩,例如行政诉讼案件,涉及一审、二审是否按两个业绩予以计算?
回复:同一案件,按一个业绩计算。因一审、二审为同一案件,不在重复计算。
答疑回复日期:2020年8月14日
其他内容不变。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9号
联系方式:李工 0755-85905959
名 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裙楼04层11A
联系方式:李小姐、王小姐 0755-33203878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王小姐
电 话:0755-33203878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