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工会2023年春秋游活动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1371-2340GDGH5055
2.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工会2023年春秋游活动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人民币98.8万元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工会2023年春秋游活动服务项目。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 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②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4) 其他:/
6.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原因和情形: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3.方式:(1)现场报名;(2)邮件报名:(邮箱:ghzxgz@163.com)。
4.售价(元):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30分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 《购买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zgguohe.com)下载中心点击《购买文件登记表及账户信息(广州)》下载)
2.报价人需将上述购买文件所需资料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hzxgz@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
3.已购买文件的报价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4.本公告发布媒体: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招标代理网站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
联系方式:020-83115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37633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王小姐
电话:020-37633362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