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2023年历史文化名城法定保护规划(历史建筑)编制及实施评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1371-2341GDGH2065
项目名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2023年历史文化名城法定保护规划(历史建筑)编制及实施评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2023年历史文化名城法定保护规划(历史建筑)编制及实施评估):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2023年历史文化名城法定保护规划(历史建筑)编制及实施评估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2023年历史文化名城法定保护规划(历史建筑)编制及实施评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商提供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服务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服务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服务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2023年历史文化名城法定保护规划(历史建筑)编制及实施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参考原有规划资质,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在云平台系统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4日 至 2023年05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3年05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开标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选择“新供应商开标大厅”里对应的项目进行开标、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及电子签章。供应商亦可委派授权代表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现场开标,如供应商选择现场开标的,须携带CA-key、存储有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备用标书)的U盘及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温馨提示:供应商选择“远程电子开标”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及电子签章操作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统一安全认证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5.请各供应商提前安排时间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标书寄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邮箱:ghzxgz@1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名 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方式:020-83194297
名 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37625911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杨先生
电 话:020-37625911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