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项目编号:1371-2340GDGH1319
三、项目名称: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共建项目-人工智能技术员(IVET3)输出服务项目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拟采购的服务是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共建项目-人工智能技术员(IVET3)输出服务项目。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关于开展“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开发项目”立项建设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老挝教育和体育部签发的委托授权函,以及《关于公布“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共建项目”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老挝教育体育部职教司委托澜湄-中国教育培训促进联盟,帮助老挝引进中国职业教育资源,与老挝共同完善职业教育建设。鉴于武汉中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为澜湄-中国教育培训促进联盟指定服务单位,为“老挝国际职业标准开发项目”立项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因此,受托方具有唯一性,由武汉中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开发技术服务。
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共建项目-人工智能技术员(IVET3)输出服务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供应商名称:武汉中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科技工业园现代·国际设计城三期8号研发楼8层3号房(自贸区武汉片区)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姓名:梁飞,工作单位:长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专家2姓名:赵亮,工作单位:广州睿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专家3姓名:易光华,工作单位: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次论证小组客观、独立地针对项目的采购预算情况及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认为该项目的预算安排科学合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武汉中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九、本公示期限:自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止5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联系电话:020-85684155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人:韦小姐、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37625112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报告及专家个人意见-1371-2340GDGH1319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共建项目-人工智能技术员(IVET3)输出服务项目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