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二十九(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371-2341GDGH5228-A
项目名称: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二十九(重招)
预算金额:896.744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96.744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用途:灭火救援
2. 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2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7. 合格的供应商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组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各包组均允许兼投兼中。
8. 交货时间:所有包组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5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所有包组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的全部产品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的中小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除特别说明外,所有内容适用于各包组):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可不参加开标环节活动,开标会在开标室监控下照常进行。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样品递交地点和时间(如有)
样品接受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
递交样品时间:2024年1月26日8点30分-10点00分。请投标人注意在此时间段交样品(本项目按照包组递交样品,投标人到现场后请先了解各包组样品摆放位置之后再递交样品,并与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样品外包装及样品本身都必须粘贴牢固标签,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请固定在样品上,标签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所投包组号、所投器材名称型号”),如因投标人迟到等原因导致样品递交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负相关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www.zgguohe.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本项目相关公告等信息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文本为准。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2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 关于文件获取方式:
(1)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②《购买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zgguohe.com)下载中心点击《购买文件登记表及账户信息(广州)》下载)。
(3)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投标人通过“电汇转账”或“微信扫码支付”等非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完成支付后,需将上述购买文件所需资料及支付凭证(电汇底单或微信支付界面截图)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hzxgz@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账户信息及微信二维码详见《购买文件登记表及账户信息(广州)》。已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
联系方式:杨助理 020-8711925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37625112、020-37633362、020-3762591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魏小姐、黄小姐
电话:020-37625112、020-37633362、020-37625911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