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天河区汇彩路东侧地块(AT101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城市设计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6、18号首层自编5、6号铺、夹层、2-8楼 |
3,100,000.00元 |
合同包1(天河区汇彩路东侧地块(AT101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城市设计服务)):
服务类(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天河区汇彩路东侧地块(AT101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城市设计服务 |
项目地块位于天河区东南部,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以北,临近环城高速、黄埔大道和中山大道等区域交通干道,距离地铁5号线三溪站约600米,距离中山大道珠村BRT站约800米。(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3,100,000.00 |
叶彬、方莉雅、潘斌斌、潘玉华、李一涵(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准,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标准1.5%;金额100-500万元,收费标准0.8%;采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进行计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划入: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账户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账号:44001490907053002754;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回、放弃中标或无法履行合同的,其已交的中标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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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天河区汇彩路东侧地块(AT101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城市设计服务) |
3.1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天河区汇彩路东侧地块(AT101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城市设计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2.00 |
40.00 |
4.79 |
10.00 |
96.79 |
1 |
1 |
广州市图鉴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4.40 |
28.00 |
4.67 |
10.00 |
77.07 |
2 |
2 |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所 |
通过 |
通过 |
33.40 |
26.00 |
4.69 |
10.00 |
74.09 |
3 |
|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47号2楼
联系方式:020-38116925
名 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37625911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杨先生
电 话:020-37625911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