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江高镇安置区项目郭塘村、茅山村、水沥村、长岗村总平面方案深化设计、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详细勘察、协助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招取总承包服务单位已由 云府工作会纪【2021】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高镇安置区项目郭塘村、茅山村、水沥村、长岗村总平面方案深化设计、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详细勘察、协助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事项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江高镇安置区项目郭塘村、茅山村、水沥村、长岗村总平面方案深化设计、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详细勘察、协助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招取总承包服务单位。
2.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郭塘村、茅山村、水沥村、长岗村复建安置用地范围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江高段)安置用地位于茅山村(一块)、水沥村(一块)、长岗村(一块)、郭塘村(三块)共计6个地块,总用地面积39111 m²(根据勘界范围测算)。茅山村安置区:用地面积6062 m², 其中村民住宅20 栋, 公建1栋(建筑面积1372 m²,无地下室,功能包括1个建面980 m²党群服务站及1个建面392 m²综合文化站);水沥村安置区:用地面积1101 m²,均为村民住宅,共计4栋;长岗村安置区:用地面积1554 m²,其中村民住宅6 栋,公建1栋(建筑面积402.5 m²,无地下室,功能包括1 个综合文化站);郭塘村安置区:共计三个地块,长东地块用地面积10483 m², 其中村民住宅47 栋,公建1栋(建筑面积600 m²,三层半,无地下室,功能为养老服务站);中和地块用地面积11061 m², 其中村民住宅48栋,公建1 栋(建筑面积1396.5 m²,三层半,无地下室,功能为体育活动室);庄南庄北地块用地面积8850 m²,其中村民住宅35栋,公建1栋(建筑面积1188m²,三层半,无地下室,功能为小型农贸市场)。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投资总额:约1.198076亿元(其中土地综合开发费/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7.1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总平面设计,二是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三是详细勘察及建筑放线,四是协助招标人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主要包括:
(1)总平面设计:衔接部门意见、村集体要求,明确配套公建数量、类型、建筑面积;按设计条件、相关规范要求、建筑设计方案、部门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总平面方案进行深化设计,优化路网设计、建筑布局,达到修规深度。成果包含规划总图、竖向标高、交通设计、绿化设计、设计说明。
(2)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设计四个单家独院式村民住宅建筑方案,供村民选择及五栋公建建筑方案(需衔接部门要求,数量、类型、建筑面积可能会有调整)。项目须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村民住宅设计要求:建筑基底长宽8m*10m,共计80㎡,三层半,总建筑面积280㎡,建筑高度≤14m。
公建设计要求:按总平面方案明确的公建要求,设计建筑方案。
成果要求:
平立剖、效果图
施工图:包括建筑,结构,用地红线内给排水、电气设备、暖通、消防、节能、防雷专业设计,用地红线内10KV及以下强电、强弱电总平面管线预埋(包括电话、电视、对讲、网络、消防报警等)。
不包括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钢结构二次深化设计,门、窗、幕墙二次深化设计,太阳能安装二次深化设计,燃气煤气二次深化设计,人防设计,室内电视、电讯及建筑智能化等弱电系统设计,室内电气深化设计,污水处理设计,暖通深化设计,建筑物室外园林景观设计、照明设计,用地红线外道路及管线设计,高压送配电设计(即供电部门设计及安装部分),工程概算等。
施工阶段有可能涉及的专项,由各被征地村另行委托当地有专项设计资质单位设计,设计给予配合。
(3)详细勘察:对场地进行详细勘察,包括勘察钻孔、钻孔剪切波速测试、抽水试验、岩土室内室外试验等,编制勘察报告。
(4)建筑放线:对建筑进行放线,编制放线报告,作为申请乡村规划许可证材料
(5)协助招标人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2.8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作目标:
2.8.1勘察服务期限(含外业和内业,出正式版勘察报告):
(1)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不超过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不超过20日历天内提交放线报告。
2.8.2设计服务期限:
(1)总平面方案深化设计: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经镇、村同意的总平面方案深化设计;
(2)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出具四个经镇、村同意的单家独院式村民住宅建筑方案及五栋公建建筑方案,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方案确定后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工作,其中主体结构部分须达到施工图深度;
(3)按照发包人、施工图审查单位、评审专家意见对初步设计修改完善:10日历天;
(4)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项目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基坑工程)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其他施工图设计工作;
(5)施工图完成后10日历天内配合完成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
2.8.3工作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全过程实行限额设计,在包含完整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全部建设内容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投资控制,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投资目标。
(2)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3)“绿色建筑等级:基本级及以上标准。”
2.9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26.058613万元。其中:
(1)工程勘察最高投标限价:101.718613万元;
(2)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24.34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总价限价、各分项限价的均为无效标。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
注:1.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结算(包括但不限于详勘、超前钻(如有)、地下管线探测、剪切波速试验、抽水试验、设备人员进退场、水电、人员交通住宿、安全文明和地形图修测等工作),报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勘察费、物探费、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按实际完成量结算,最终结算以第三方评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另勘察大纲应满足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并报发包方核准。
2.取得概算批复后,最终设计费按批复概算建安工程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安工程费进行等比例换算,并签订设计费包干价的补充协议,以此作为工程设计费进度款支付及结算依据,同时,对设计费进度款支付情况进行复核,多退少补。设计费等比例换算方法为,根据投标人的工程设计费费率(中标工程设计费费率=中标设计费金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安工程费),工程设计费包干结算金额=批复概算建安工程费×中标工程设计费费率。
3.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仅限香港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提供),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执行。城乡规划资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5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
注:(1)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2)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5月)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3)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4)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自行如实声明,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交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合作设计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牵头人进行签章即可。
3.8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格式及内容签署并盖章《投标人声明》。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6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5.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http://www.gzggzy.cn/fwznbszyjsgc/928327.jhtml)。
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递交时间:2024年7月8日9时15分至2024年7月8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指定开标室。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应包含商务文件光盘、技术文件光盘各1个。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应同时递交保密信封(备用)1份,递交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地点。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备用)均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7月8日9时30分至2024年7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8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6.6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失败(流标)。
6.7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8.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像)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3608244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府路1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928325.jhtml)。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6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8.7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8.8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东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江高镇安置区项目郭塘村、茅山村、水沥村、长岗村总平面方案深化设计、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详细勘察、协助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招取总承包服务单位服务费估算编制单位)。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或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府路1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手机)号码:020-36082440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510075、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人:张工、杨工
电话(手机)号码:020-37625112
传真号码:020-37625228
电子邮箱:ghzxgz@163.com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招标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电话号码:020-86210407、86212546
传真号码: /
网址: /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