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371-2441GDGH52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其他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5 09:00:00,更正为:2024-12-13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5 09:00:00,更正为:2024-12-13 09:00:00。
1.原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总体要求“22.因本项目供应对象特殊,要求投标人的供货质量及安全性高,企业售后、信誉、信用、企业体系等方面好,获得相关企业认证。”更正为“22.因本项目供应对象特殊,要求投标人的供货质量及安全性高,企业售后、信誉良好。”
2.原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三、具体项目要求“(3)中标人供应的肉类产地如不在广州市内的,则须提供在原产地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否则采购人可拒绝收货。”更正为“(3)中标人供应的肉类应依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依法不用检疫或检验的除外”
3.原第二章 采购需求 六、售后服务 增加:(四)若中标单位1个月内有3次配送食材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而出现拒收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原第四章 评标 “3.详细评审”内容由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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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0.0分 技术部分45.0分 综合信用分5.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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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质量控制及配送方案响应情况(一) (2.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 |
投标人能基于对采购项目所需的现状理解,按要求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质量控制措施及食材配送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①食材来源;②食材质量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能力、验收标准、制作、加工、包装、保存、运输、装卸派发、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各环节的质量保障措施);③食材配送计划(针对各配送点配送流程;针对各配送点配送路线;配送车辆安排;服务承诺;配送人员说明等);④食材装卸规范及承诺等。能提供以上内容的,得2分;不提供的得0分,且不能参与“质量控制及配送方案响应情况(二)”项的评分。 |
质量控制及配送方案响应情况(二) (8.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8.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及配送方案响应情况(一)”内容进行评审: (1)食材质量控制措施及配送方案科学、详实、完整,完全满足且部分内容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 (2)食材质量控制措施及配送方案基本完整,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食材质量控制措施及配送方案有缺漏,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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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服务预案(一) (2.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 |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服务预案对执行过程中采购人的紧急采购情况,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质量等突发事情的处理方案、应急响应人员安排进行评审。能提供相应内容的,得2分;不提供的得0分,且不能参与“应急保障服务预案(二)”项的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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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服务预案(二) (8.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8.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服务预案(一)”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非常具体、详细、有利于应急保障服务,并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 (2)方案较具体、能保障应急服务,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方案有一定缺陷,基本保障应急服务,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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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配送能力1 (4.0分),(等次分值选择:0.0;4.0;) |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的要求拟为本项目投入配送场地(含加工场所、冷库、储存仓库及配套设施等),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地具备恒温功能的得4分,无不得分。 注:若自有的,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扫描件;若租赁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租赁合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场地租赁发票证明扫描件;恒温功能提供恒温配送场地的冷库建设合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冷库测绘报告及冷库建设证明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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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配送能力2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6.0;) |
根据投标人在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等)影响正常采购的情况下,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拟定的食材配送方案(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配送仓库,加工场所、冷库、储存仓库及配套设施等承诺及佐证资料)进行评审: (1)方案详实科学完整且详细、能提供配送仓库,加工场所、冷库、储存仓库及配套设施等承诺,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 (2)方案基本完整,仅提供配送仓库或加工场所或冷库或储存仓库或配套设施的承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方案不完整、存在一定缺陷,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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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测能力 (7.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3.0;4.0;5.0;6.0;7.0;) |
根据投标人对食材检测的场地和设备进行评分,若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1)食材检测场地:具备自有或租赁的检验(化验)室或合作的检测(化验)机构,得2分; (2)食材检测设备:根据供应商的食材检测设备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仪器:食品安全检测仪、金标读卡仪、农药残留检测仪、肉类水分检测仪、荧光检测仪,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针对第(1)项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食材检测场地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合作的检测机构合同复印件。针对第(2)项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②项证明材料:①检测设备照片;②如设备为购买,须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如设备功能一致但名称不一致的则需提供功能证明材料;如设备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承诺本项目服务时长在租赁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提供合作机构的,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设备清单及实拍图片。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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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退换货服务方案(一) (2.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 |
根据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食材退换货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破损产品退换、②近有效期产品退换、③食材质量未达到要求退还、④食材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流程及措施,售后服务人员及售后服务点情况。能提供以上内容的,得2分;不提供的得0分,且不能参与“食材退换货服务方案(二)”项的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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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退换货服务方案(二)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6.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退换货服务方案(一)”内容进行评审: (1)退换货方案详实科学完整,退还流程及措施科学(合理)、退换货周期优于要求,完全满足且部分内容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 (2)退换货方案有缺漏、退还流程及措施部分内容科学(合理)、退换货周期速度满足要求,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退换货方案不完整、退还流程及措施简单、退换货周期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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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服务条款响应程度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6.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内容中第三、具体项目要求”(不含★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1)优于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 (2)其他情况不得分。 |
同类项目业绩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8.0;10.0;)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标的或采购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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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评价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3.0;4.0;5.0;) |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有效业绩获得用户考核评价的证明材料,且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需提供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且有用户单位盖章确认的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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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情况 (4.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 |
投标人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配备18人工作人员为本项目服务基础上,每增加多1人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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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障 (11.0分) |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入冷藏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及配套的监控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如下:(1)配置不少于6辆冷藏配送车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2分,最高8分;(2)承诺每辆食材运输车配备定位系统及厢体内安装摄像头(需满足或者优于400万像素高清,具备夜视功能、存储卡等功能)并能看清楚厢体内安放的物品,且为本项目配置监控管理系统,整个食材配送过程全程监控,能查看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24小时/天的配送行程及厢体内的监控视频,上述信息能存储1个月,得3分。 注: ①自有车辆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登记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及实物照片须体现冷藏功能;租赁的除上述要求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必须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 ②冷藏配送车已安装定位系统及厢体摄像头(需满足或者优于400万像素高清,具有夜视功能,存储卡等功能)的,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购买的设备购置发票;已具备监控管理系统的,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购买发票或自有的著作权证书或租赁合同。投标时未具备此要求的,可提供如中标能配备满足上述要求设备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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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响应承诺 (4.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4.0;) |
(1)收到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息或下单系统发送订购单后1小时内(含1小时)响应的,得4分; (2)收到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息或下单系统发送订购单后1.5小时内(含1.5小时)响应的,得2分; (3)收到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息或下单系统发送订购单后2小时内(含2小时)响应的,得1分; (4)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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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综合信用分 |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
更正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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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0.0分 技术部分40.0分 综合信用分5.0分 报价得分2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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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质量控制及配送方案响应情况(一)(4.0分) |
投标人能基于对采购项目的现状理解,按要求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质量控制措施及食材配送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①食材来源;②食材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检验能力、验收标准、制作、加工、包装、保存、运输、装卸派发、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各环节的质量保障措施);③食材配送计划(针对各配送点配送流程、针对各配送点配送路线、配送车辆安排、服务承诺、配送人员说明);④食材装卸规范及承诺,能提供含以上内容方案的,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质量控制及配送方案响应情况(二)(4.0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及配送方案响应情况(一)”内容①进行评审: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及配送方案响应情况(一)”内容②进行评审: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及配送方案响应情况(一)”内容③进行评审: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及配送方案响应情况(一)”内容④进行评审: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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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服务预案(一)(4.0分) |
投标人针对执行过程中采购人的紧急采购情况提供应急保障服务预案,方案应包括内容①食品质量等突发事情的处理;②应急响应人员安排;③食物中毒④应急采购需求、特殊食材要求,能提供含以上内容方案的,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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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服务预案(二)(4.0分) |
(1)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以上“应急保障服务预案(一)”内容①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以上“应急保障服务预案(一)”内容②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以上“应急保障服务预案(一)”内容③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4)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以上“应急保障服务预案(一)”内容④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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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能力(一)(4.0分) |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的要求拟为本项目投入配送场地(含加工场所、冷库、储存仓库及配套设施),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地具备恒温功能的得4分,无不得分。注:若自有的,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扫描件;若租赁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租赁合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场地租赁发票证明扫描件;恒温功能提供恒温配送场地的冷库建设合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冷库测绘报告及冷库建设证明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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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能力(二)(4.0分) |
根据投标人在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等)影响正常采购的情况下,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拟定的食材储备方案(需提供包括配送仓库,加工场所、冷库、储存仓库及配套设施等承诺及佐证资料)进行评审: (1)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4分; (2)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3)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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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退换货服务方案(一)(4.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食材退换货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①破损产品退换;②近有效期产品退换;③食材质量未达到要求退换;④食材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退换,能提供含以上内容方案的,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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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退换货服务方案(二)(4.0分) |
(1)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以上“食材退换货服务方案(一)”内容①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以上“食材退换货服务方案(一)”内容②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以上“食材退换货服务方案(一)”内容③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4)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以上“食材退换货服务方案(一)”内容④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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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测能力 (8.0分) |
根据投标人对食材检测的场地和设备进行评分,若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1)食材检测场地:具备自有或租赁的检验(化验)室或合作的检测(化验)机构,得3分;(2)食材检测设备:根据供应商的食材检测设备进行评价,包括以下仪器:食品安全检测仪、金标读卡仪、农药残留检测仪、肉类水分检测仪、荧光检测仪,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注:针对第(1)项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食材检测场地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合作的检测机构合同复印件。针对第(2)项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②项证明材料:①检测设备照片;②如设备为购买,须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如设备功能一致但名称不一致的则需提供功能证明材料;如设备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承诺本项目服务时长在租赁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提供合作机构的,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设备清单及实拍图片。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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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服务条款响应程度 (5.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内容中第三、具体项目要求”(不含★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1)任意一条优于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2)其他情况不得分。 |
同类项目业绩 (7.5分)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5分,最高得7.5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标的或采购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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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评价 (2.5分) |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有效业绩获得用户考核评价的证明材料,且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2.5分。注:需提供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且有用户单位盖章确认的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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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情况 (4.0分) |
投标人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配备18人工作人员为本项目服务基础上,每增加多1人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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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障 (11.0分) |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入冷藏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及配套的监控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如下:(1)配置不少于6辆冷藏配送车基础上每额外增加1辆得2分,最高8分;(2)承诺每辆食材运输车配备定位系统及厢体内安装摄像头(需满足或者优于400万像素高清,具备夜视功能、存储卡功能)并能看清楚厢体内安放的物品,且为本项目配置监控管理系统,整个食材配送过程全程监控,能查看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24小时/天的配送行程及厢体内的监控视频,上述信息能存储1个月,得3分。注:①自有车辆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登记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及实物照片须体现冷藏功能;租赁的除上述要求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必须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 ②冷藏配送车已安装定位系统及厢体摄像头(需满足或者优于400万像素高清,具有夜视功能,存储卡等功能)的,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购买的设备购置发票;已具备监控管理系统的,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购买发票或自有的著作权证书或租赁合同。投标时未具备此要求的,可提供如中标能配备满足上述要求设备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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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25.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综合信用分 |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7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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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0-83115653
名 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37633362
项目联系人:魏小姐、王小姐
电 话:020-37633362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