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广东省青少年环保创意大赛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371-2540GDGH5067
2.项目名称:第十二届广东省青少年环保创意大赛项目
3.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1.9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第十二届广东省青少年环保创意大赛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 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②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4)其他:/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政策。
2)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企业承接,该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2.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建议采用电汇或微信支付)。
3.方式:(1)现场报名;(2)邮件报名:邮箱:ghzxgz@163.com。
4.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30分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购买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zgguohe.com)下载中心点击《购买文件登记表及账户信息(广州)》下载)。
2.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供应商通过“电汇转账”或“微信扫码支付”等非现场方式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在完成支付后,需将上述购买文件所需资料及支付凭证(电汇底单或微信支付界面截图)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hzxgz@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账户信息及微信二维码详见《购买文件登记表及账户信息(广州)》。
3.已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15楼
联系方式:020-83546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37633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小姐、林先生
电话:020-37633362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