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二、项目编号:1371-2540GDGH1242
三、项目名称:中外人文交流友谊学院项目建设第一期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拟采购的服务是中外人文交流友谊学院项目建设第一期。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关于实施2024年中外人文交流友谊学院项目的通知》,四川来马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指定的项目服务商,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具有明确的唯一性。
因此,受托方具有唯一性,由四川来马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中外人文交流友谊学院项目建设第一期项目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四川来马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龙城大道666号4栋1单元21层2109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姓名:许秀凤,工作单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称:高工,
意见: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专家2姓名:杨吉,工作单位: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职称:中级,
意见: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专家3姓名:张向云,工作单位: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职称:高工,
意见: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次论证小组客观、独立地针对项目的采购预算情况及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认为该项目的预算安排科学合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四川来马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九、本公示期限: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止5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人:魏小姐、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37633362
1371-2540GDGH1242-中外人文交流友谊学院项目建设第一期单一来源报告及附件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