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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教育项目(项目编号:1371-2040GDGH505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0-03-31    【我要打印】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项目编号:1371-2040GDGH5054

三、项目名称: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教育项目

四、采购预算:32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拟采购的服务是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教育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的项目是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教育项目。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重点组织全省残疾人和其他社会公众统一网上普法学习、考试及进行残疾人事业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宣传视频或动漫视频的制作及专题宣传报道。

本次项目所购服务由广东省残疾人新闻宣传促进会首次开创,并拥有独家运营权,现需在原有采购项目的基础上后续扩充以及处理平台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故广东省残疾人新闻宣传促进会是本次承接服务的最合适主体单位。   

基于以上原因,本次采购的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教育项目具有特殊性,本项目服务内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广东省残疾人新闻宣传促进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钱路头直街2号四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姓名:林文渊,工作单位:广州棋院,职称:经济师/工程师,意见: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专家2姓名:唐广宇,工作单位:广州体育学院,职称:高工/助理研究员,意见: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专家3姓名:陈素,工作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职称:教授,意见: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次项目所购服务由广东省残疾人新闻宣传促进会首次开创,并拥有独家运营权,现需在原有采购项目的基础上后续扩充以及处理平台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故广东省残疾人新闻宣传促进会是本次承接服务的最合适主体单位。

鉴于此,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拟定供应商广东省残疾人新闻宣传促进会承接本项目。

九、本公示期限: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8日止5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广州市米市路58号2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3371929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人:陈小姐、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37625255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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